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司法局,局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 2018 〕 37 号)和《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45 号)要求,市司法局对局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,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件,废止 1 件,失效 1 件。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。已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。
附件: 1.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-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-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赣州市司法局
2023 年 9 月 19 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 1
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附件 2
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附件 3
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